丹麦留学签证介绍
申请者必须先获得丹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,才可向丹麦驻华使馆申请赴丹麦留学许可。
申请所需材料
- 申请人的有效护照,护照复印件,身份证复印件。
- 丹麦大学的邀请信(如果邀请方承担旅费,请在信中说明)
- 可任意支配的资产证明,证明可承担支付申请人每年的学费和生活费共50000丹麦克朗(就读北二外预科的同学免提供资金担保)。证明材料可为下列文件一或多项:
奖学金
学生贷款
与申请人同姓名的银行存款证明,存款货币为美元或丹克郎。
第三方承诺申请人的经济担保,担保申请人在丹麦期间上述金额会提供给申请人支配。
- (如果已经工作)工作单位或有关方面同意出国留学的证明。中英文各一份,领导签字并盖章。
补充材料,信息和提示
使馆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材料,也有权要求申请人前来面谈。所有材料均需用英语或丹麦语。
受理时间
周一至周四上午 09:00-11:00,丹麦和中国假日除外。
丹麦驻华使馆地址:北京朝阳区三里屯东五街1号;邮编:100600
电话:85329900(丹麦驻华使馆)
传真:85329936(丹麦驻华使馆)
就读北二外丹麦预科的同学采用以下方式办理签证(通过率极高,且无须资金担保):
- 由学校统一收集学生信息及填报申请材料。
- 由丹麦校方负责人验收材料并在二外面试学生,出具校方录取通知书。
- 组织学生参加使馆面试。
- 由丹麦校方专人负责办理学生返签(将材料返回至丹麦办理签证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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